餐廳設計中“光”在環境中的二種表現形式
在餐飲設計階段中,設計師根據對餐飲店的光室內環境開展解析,從自然光和人工合成光在餐飲空間的不同的應用,來為餐飲空間打造出優良的優美環境,構建豐富多彩和睦的優美環境。從而能夠找出,光室內環境有二種表現形式。
(1)自然光:
建筑大師柯布西耶在《走向新建筑》一書講到到:高超的建筑設計師可以不耗墨筆,妙用太陽,使太陽在房屋建筑上造成意想不到的光與影實際效果,讓人對工程建筑的品牌形象造成難以忘懷的記憶力。
優勢:
自然光即自然,其有與眾不同語言營造能力,在做為空間構成、反映主題,襯托室內空間氛圍上應用,能夠 考慮大家期盼太陽的心理狀態,而且,設計師根據恰當設計,讓太陽以不同的的方式越過室內空間內部,產生各種各樣不同的的室內環境,它是人工服務光所達不上的。
缺陷:
影響自然光的要素有三點:
1、一日當中太陽會伴隨著太陽光的部位挪動而更改射進方位;
2、不同的的時間段太陽的高低也不同的
3、因地區、時節及其天氣情況而更改。
但自然光應用起來受到限制較多,因此在餐飲空間室內環境中懶政關鍵照明燈具專用工具來應用。
(2)人造光
相對性于自然光而言,人工合成光應用就很隨意可控性,設計師能夠 依據飯店的運營來整體規劃照明燈具,人工合成光能夠 由人工服務隨意操縱方位、時間、高低等。
以其可控性,可以造就精美和多種多樣層級的室內環境實際效果,因此,被餐飲空間光室內環境中被做為關鍵照明燈具光源。